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欧美地区爆发,口罩等防疫物资成为出口热门。多国已紧急调降防疫物资关税,出台政策帮助该类产品迅速进口。我国企业出口相关产品到这些国家,可注意政策的更新。
美国
3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对27家美国企业总计100多项进口自中国的医疗相关产品进行关税豁免,包括口罩、消毒湿巾、一次性医用手套、样本采集器皿等紧缺的医疗物资。
3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处宣布,不对部分从中方进口的医药品,包括口罩、听诊器和血压计袖带等加征关税。
3月17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发布《优化N95口罩供应策略:危机/替代策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N95口罩供给不足时,按下表中标准生产的口罩,是N95口罩合适的替代品。其中包括采用中国标准GB 2626-2006 和GB/T 18664—2002生产的口罩。
欧盟
欧盟会员会在欧洲官方杂志(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Union)发布了疫情期间针对医疗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 (PPE)的符合性评价和市场监督程序的建议。
该建议采取紧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1、产品范围:个人防护产品(包括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镜)、医疗器械(包括外科口罩、医用检查手套和某些类型的隔离服)。
2、实施期限: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3、最低要求:产品必须确保满足相应法规或指令的关键安全和健康要求。
4、合规评估:需要公告机构认证的产品在完成合规性评估程序之前(即取得CE标志之前)可以先出口,但是要确保认证工作会继续完成。公告机构要优先处理疫情相关产品的合规性评估;对于不采用PPE法规协调标准作为技术要求的PPE(个人防护设备)产品也可以进行应急审批。
5、采购主体:限欧盟成员国官方或授权机构采购的防护产品可以没有CE标志,但是只能给医护人员使用,不能在当地市场上销售。
6、后续监管:欧盟成员国的相关市场监督机构会重点抽查这些不带CE标志的产品,对其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发现不符合要求,仍然会被要求召回或者采取纠正措施来使其合规。
韩国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财政部3月17日在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关于适用关税配额的规定》修订案。根据修订案,韩国政府自3月18日起至6月30日对进口医用口罩的关税,从10%降至零,生产口罩的核心材料熔喷布的关税从8%降至零。
韩国海关与食品与医药品安全处大幅放宽口罩进口通关程序,全国34个海关成立"口罩进口快速通关支援组",对于进口用于救济、捐赠及企业支付员工的口罩,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推荐免收进口条件确认,海关也进行通关审查最小化保证迅速进口。
伊朗
《经济在线》2月26日报道。根据伊朗市场调整工作组有关新冠病毒的规定,口罩的进口税从55%降至5%。健康用品被列入价格管制和反囤积的基本商品清单中。
土耳其
土耳其贸易部长鲁萨尔·佩克坎(Rusar Pekcan)表示如下:在冠状病毒大流行期间,土耳其取消了对乙醇,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呼吸机的进口关税。
土耳其3月25日政府公报宣布相关进口关税措施,包括:
针对用于生产古龙水及消毒剂的“散装乙醇”(bulk ethyl acohol,税号:2207.20.00.10.13),进口关税自10%调降为0%;
取消自2018年12月7日起对“(呼吸)设备”(税号:9019.20.00.00.18)征收的13%附加关税;
自2016年12月8日起对“其他制成品”(税号:6307.90)征收的20%附加关税,其项下“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税号:6307.90.98.10.11)排除适用。
法国
据《回声报》3月22日报道,法国公共行动和帐务部长达马宁表示,将不再对进口酒精消毒凝胶和口罩征收关税。
法国政府于2020年3月20日公布了2020 - 281号政令,对2020年3月13日公布的《抗击Covid-19 病毒感染的必要征用》的政令进行了修改。3月20日的政令显示:法国政府已取消对进口法国的口罩全部征收的政策,并取消海关对进口口罩的扣押。
该修改政令颁布后,法国公司和个人被允许从国外采购口罩。但是,如果采购口罩数量巨大,即:每个法人实体每个季度有超过5百万副口罩进口时,法国卫生部可以在截止到5月31日前下达政令,就该实体库存的进口口罩进行全部或部分征收。
3月20日的政令还要求进口商在大量进口口罩时,应同时向法国卫生部提出申请。若卫生部在收到该申请后的72个小时内未作任何回复,进口的口罩就不会被法国政府征用。
马来西亚
《南洋商报》3月23日报道,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魏家祥透露,在交通部的建议下,总理穆希丁已同意豁免进口口罩20%的进口税及10%的销售税,以防止口罩售价不断飙涨。
但是有外贸人实测后反馈说,3月25日出口口罩在马来西亚清关,进口税和销售税又被加回来了!
泰国
泰国财政部海关署作为进出口业务的主要担责机构,为了在新冠疫情局势下帮助人民及业务经营者们,分析出台了相关降低或免征口罩及生产材料进口关税的公告,并自3月24日起生效,并于2020年9月20日截止。
公告规定免征海关编码为6307.90.40的手术室用口罩的进口关税,免征海关编码为6307.90.90的防尘口罩、防烟雾口罩及防毒口罩的进口关税,以及免征上述口罩生产材料的进口关税。这项措施能够帮助降低进口或口罩生产成本,使得在新冠疫情局势下对口罩有刚需的医务人员们,以及人民群众都能有口罩可用。
此外,某些用来应对新冠疫情的器材进口归其余部门管控,根据相关法规需要提前获批才能进口,因此为了进口速度考虑,海关署将会继续同其余部门一同协商审批手续一事,以使经营者在阶段内方便获得审批。
吉尔吉斯斯坦
3月20日,吉政府发布消息,对于部分进口医护物资实行零关税,包括疫苗、医用棉、试剂、口罩、医用鞋套、医用护目镜、消毒品等。
欧亚经济联盟
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斯列普涅夫表示,欧亚经济委员会关于欧亚经济联盟免税进口防疫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物资的决议已经颁布生效,这将有助于联盟各国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获得必要的防疫物资。
联盟内部已就举行部门磋商达成原则共识,将讨论解决某一成员国出现物资短缺,以及相互供货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等具体问题。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为减少国内市场价格上涨,政府在三个月内免征了61种诊断支持和个人防护设备(PPE)的所有关税和税款。
FBR发言人表示,税收征管机构发布了三项法定监管命令(SRO),宣布对进口与病毒有关的医疗设备予以减免。物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衣服,口罩,手套,护目镜和头套),医疗设备,机器设备,冠状病毒检测套件,带空气压缩机的多模式呼吸机和其他医疗设备,为期三个月。
根据通知,政府免征相关防疫物品的关税,监管税,附加关税,营业税和预扣税。这些物品的关税微不足道,但对进口商品征收17%的标准销售税。所有这些物品的进口还需缴纳4.5%至5%的所得税。
越南
越南财政部长丁天栋先生宣布对与新型冠状病毒作斗争所需的五种商品类别的进口免税。
2020年2月7日,当局签署了第155 /QĐ-BTC号决定,允许对医用口罩,洗手液,口罩材料,消毒剂和防护服免征进口税。该决定自2020年2月7日起生效,直到疫情结束为止。
获豁免的商品类别包括:
–具有国际统一制度(HS)编码* 6303.90.40和6307.90.90的医用口罩。
–带有HS代码3808.94.90的消毒凝胶或液体洗手液。
–口罩材料包括无纺布和抗菌过滤器;带有规定HS编码的松紧带。
–消毒剂的HS代码为3808.94.20和3808.94.90。
–防护服,包括裤子,衬衫,护目镜,医用口罩,头盔,手套和鞋子,其HS编码为6210.10.90。
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财政部发表声明说:“自3月18日午夜起,根据总理和财政大臣Mahinda Rajapaksa的指示,将取消对口罩和消毒剂的进口及其他关税,”
口罩和消毒剂将属于特殊的商品征税法案。在特殊商品下,可以征收单一统一税,而不是合并进口税,增值税以及港口和机场税。
马尔代夫
由于冠状病毒在马尔代夫蔓延,总统易卜拉欣·穆罕默德·索利(Ibrahim Mohamed Solih)免除了口罩和消毒剂的进口税。
他们在海关发布的新闻声明中表示,根据进出口法,总统决定免除在公共卫生紧急时期进口的消毒剂和口罩的进口税。他们还宣布,进口和再出口法收取的加工费也已免除。
巴西
据报道,巴西经济部宣布了针对COVID-19大流行的以下措施:到2020年9月30日,对特定医疗用品征收0%的进口税,并加快通关速度。
委内瑞拉
第4.080号法令(“法令”)已在第6.497号官方公报上发布。该法令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免除了由生物体和实体进行的确定性进口新的或使用过的可动有形财产的进口的增值税,进口税和确定海关制度的税率根据该法令附录“ I”中的海关法规归类的个人或法人,由国家公共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以个人资源进行的管理。
津巴布韦
根据津巴布韦税收局(Zimra)关税手册,对合成纤维(该国使用的普通手套)的进口物品征收40%的关税,另加每公斤3美元,另加15%的增值税。对于消毒剂征收40%的关税和15%的增值税,而口罩则不征收进口税。
SFAAZ首席执行官约瑟夫·穆萨里里(Joseph Musariri)先生说:“在这样的时候,政府应该取消与进口有关的关税以及对口罩,肥皂和消毒剂等的征税。这些工具对于打击这种流行病至关重要。”
另外要特别提醒从未从事过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出口的外贸人注意,当前情势下要想转行,请务必评估风险,各国对于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口各有不同的标准,这一行对专业度的要求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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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点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