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贸新手在咨询海运费时,常常对报价一头雾水,不清楚海运附加费有哪些?哪些附加费是需要申报的,关于海运费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些攻略,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海运附加费!
01 海运附加费有哪些?
1.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
2.旺季附加费PSS
PSS全称是Peak Season Surcharge。这个费用一般在旺季货运比较繁忙的时候很多船公司都会借故收取,跟我国的“春运”涨价有点类似。每年的4-11月份一般为世界货运的旺季。
3.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全称是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意为紧急燃油附加费。如果是FOB条款,这个费用应该由收货方承担,而不是发货方承担,因为EBS不属于FOB当地费用。这个费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预付。EBS一般是在国际原油价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觉得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时上涨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快速上涨的成本,而临时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4.码头操作费THC
THC全称是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可进一步分为 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起运港码头操作费和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5.原产地收货费ORC
全称是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即本地收货费/原产地收货费/原产地接货费。这个费用比较复杂,和码头操作费THC既有区别又有联系。ORC只在华南地区主要是广东的港口有,THC则在所有港口(包括广东的港口)都有。ORC和THC只收取其中一个,如果收了ORC,就不会再收THC。如果收了THC,就不会再收ORC。ORC专门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这些远洋航线。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到其他目的港的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THC。
6.港口拥堵附加费PCS
7.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CIC
8.目的地交货费DDC
DDC全称是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在DDU、 DDP等条款中,这个费用才有卖方/发货方shipper负担,否则都是由买方/收货方consignee支付。比如CIF条款-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目的港一切费用包括DDC均由方/收货方承担。
9.超重附加费HLA
10.货币贬值附加费CAF
11.超长附加费LLA
12.紧急成本附加费ECRS
ECRS全称是Emergency Cost Recovery Surcharge,也可以叫做“恶劣天气操作附加费”。比如不好的天气状况造成船舶运输和操作成本的显著增加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就要加收这个费用。
02哪些附加费需要跟海关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第213号令)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与运输有关,二是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三是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
来源:外贸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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